为了提高学院的管理水平,规范校区管理,减少现金流通,方便学生生活,学院决定于2008年5月13日起在校区试运行使用“校园一卡通”系统,现将有关校园一卡通的使用作说明如下:
1、学院组建“校园卡”结算中心(以下简称“结算中心)现暂设财务科,主要负责“校园一卡通”系统及设备的维护、卡片管理、帐务结算以及相关信息管理、咨询服务等、各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结算中心的工作,保证”校园一卡通“系统的平稳运行。
2、“校园卡”具有电子钱包和身份识别等功能,覆盖范围包括:食堂消费支付、小吃店消费支付、图书借阅、机房上机管理等。
3、“校园卡”系统的用户包括全院在校学生,校园卡采用感应式IC卡。
4、校园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,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。如有拾获他人校园卡应及时上交结算中心或设法归还持卡人,拾卡后不得恶意支出或使用。
5、校园卡充值有现金充值和银行圈存(暂未开通)两种方式,现金充值:周一、周四下午正常上班时间在结算中心办理。待银行圈存机到位后,再启动圈存充值业务。
6、校园卡挂失,如果因遗失、损坏等原因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到结算中心挂失并重新补办校园卡(工本费20元,如非人为因素损坏,可免费补办),如无证挂失、电话挂失、代办挂失等均不予受理。
7、卡注销只能在办理离校手续时持本人有效证件到结算中心办理,同时结清卡内余额。不受理无证卡注销、代办卡注销。
8、使用校园卡消费时应注意事项:
(1) 食堂消费
食堂消费是计次消费。持卡人在消费后,工作人员根据消费情况设定消费金额,持卡人持卡在消费机的有效刷卡区域停留1秒左右,消费机自动完成扣款并显示扣款金额和余额。
(2) 机房上机
机房上机是计时消费。上机前到机房管理机的读卡器上刷卡(卡片在感应区停留2-3秒),系统预扣押金;用户登录后开始计时,下机时需再次到机房管理机的读卡器上刷卡(卡片在感应区停留2-3秒),若下机时无进行再次刷卡将按押金收取上机费。
学生到机房上机,需及时更改校园卡的密码,并妥善保管。用户更改密码应在学生机的上机终端上进行修改登录密码。校园卡初始密码为:000000。
注:① 刷卡后无上机者需到机房管理机的读卡器刷卡返还押金。②使用校园卡后,学生上机,机房管理员不得再收取现金。
(3) 领取补助
根据上级有关精神,学生在校内的各种补助(如奖助学金、价格补贴等)都记入学生的校园卡中,学生携带自己的校园卡到结算中心或各系指定的机房,将卡放在指定的卡机上(读卡器)的有效区域(刷卡区)停留2-3秒左右,系统自动将补助金额记入校园卡中。
注意事项:严禁将校园卡放置于高温环境下、扭曲弯折、长时间浸泡水中、长期放置于强磁场附近,以避免损坏校园卡。
请各系认真做好校园卡使用的宣传解释工作,使全体学生理解和支持推行使用校园卡,为校园卡的使用创造良好条件。
日后补助学金或物价补贴可到结算中心或各系机房刷卡获取,受理时间:各系机房开放上网时间受理。结算中心只能在周一或周四下午办理,其余时间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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