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8日上午,建工党支部围绕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中关于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召开专题学习会议,会议由支部书记黄琳同志主持,蔡先同志领学,巫超和张宣同志重点发言,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。

经济与管理系党总支副书记蔡先同志领学了《条例》第六章、第七章内容,解读了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部分修订内容。蔡先同志强调:一要提高思想认识,增强政治自觉。找准自身定位,严格遵守《条例》要求,强化纪律规矩意识,自觉对标对表,时时刻刻在政治方向、政治立场、政治言论、政治行为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和高度一致。二要对照条例要求,逐一检视整改。坚持“当下改”和“长久立”相结合,不断完善制度机制,实现标本兼治。三要强化纪律监督,严格执纪问责。严明政治纪律,对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的,做到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。

巫超同志表示,组织纪律是保证党的团结统一、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障。它要求我们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,服从组织安排,执行组织决定。在工作中,我们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,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,不搞个人主义、分散主义、自由主义。同时,我们要加强党内监督,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,确保党的组织纪律得到严格执行。

张宣同志表示,我们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,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奋发图强的精神面貌,扎实开展高校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大家纷纷表示,通过学习贯彻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要求,能够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,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,共同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
供稿/供图 建工党支部 潘文君
审核 经济与管理系 蔡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