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院6月20日的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会要求,请各系在6.25-6.30日期间做好就业数据核查工作,并于放假前提交自查、核查报告
一、核查顺序:
1(工程)核查2(经管),
2(经管)核查3(医护),
3(医护)核查4(人文),
4(人文)核查1(工程)。
二、核查内容
(一)生源信息
1.身份证、姓名、性别、专业、生源地等是否有误
2.核实毕业生数是否正确(不正确请说明原因)
3.毕业生联系方式是否完整(如QQ、联系电话等)
(二)就业情况
1.就业登记是否真实、准确、详细、完整
2.分类登记是否明确
3.就业单位代码是否能通过系统校验
4.是否建立困难生就业情况台账
5.各系随机挑选10位毕业生进行抽样检查
(三)生成报告
根据上述情况,被查单位写自查报告(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)、检查单位写核查报告,并由系书记、主任、分管就业副书记签字后提交材料,由招就处统一报纪检备案。
招生就业处
2023年6月21日